竞赛规则:
1. 凡一对新人在与《南洋商报》协办酒楼单位设宴,皆可参加此竞赛。
2. 每6个月由报社、酒楼及赞助单位高层人士组成专业评审团,以姿态20%,服装20%,对称(样貌/身材)20%,以及意境(浪漫情调)40%,
为评审准则;选出:首奖、二奖、三奖、7份优胜奖及10份入围奖。
3. 新人及酒楼同时得奖。
4. 评选出的20对得奖新人照片,以彩色在《南洋商报》刊出。
5. 评审团的决定为最后决定,一切投诉怒不受处理。
6. 主办当局有权以同等价值礼品对换上述竞赛奖品。
7. 细则有任何不完善之处,主办单位有权作出增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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